运行机制 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建设管理 > 运行机制

1、化学教学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面向全校本科生全年开放,运行情况良好。

2、中心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,以制度保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。对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制定环境管理细则,保证实验室的环境优美、清洁;针对人体的危害程序制定劳动保护工作细则。

3、实验中心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条例和制度。定期检查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,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4、实验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,不随意排放废气、废物,不污染环境。

5、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,按照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》等有关法规、规章执行,并制定具体管理细则。

6、实验中心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。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、工作业绩和水平进行考核。

7、实验中心实行科学管理,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。对实验室的工作、人员、物资、实验设置、经费、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、统计和分析,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。

8、实验中心建立实验室中心评估制度。按照实验室的基本条件、实验室的管理水平、实验室效益、实验室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有关评估指标体系细则,对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,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因素。